4月6日,新化县林业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网友提供“塔山村有一处非法设置捕鸟网”线索后,当即组织人员出动,对捕鸟网进行拆除销毁,同时执法人员对周边居民点进行走访,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,告诫不可再设置捕鸟网,并告知非法设置捕鸟网的危害性。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(执法人员依法对粘网进行拆除)
(向周边居民普及知识)
“清网行动”中,执法人员发现捕鸟网大多被竹竿架设于离地面两米多高的空中,且位置隐秘、难以发现,鸟类入网后无法逃脱、非死即伤。在此,新化县林业局再次呼吁广大群众呵护野生动物、爱护生态环境,发现非法捕杀、食用、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,要积极检举揭发,予以制止。
为进一步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,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,下一步,新化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并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,有效净化辖区内野生动物生存栖息环境,切实维护林区生态安全。